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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y 16

    本日對蘋果日報的錯誤與批評


    昨天蘋果日報刊出了一篇社會新聞
    匪掏槍拒捕 警轟腿制伏
    【洪紹欽╱台中報導】台中縣警方昨追緝一宗槍毒案,與嫌犯在逢甲商圈追逐兩百公尺,對空鳴六槍示警後,嫌犯突轉身拔槍對準警察,一名偵查佐見狀先一步開槍擊中歹徒左小腿。
    ==========================中略==================================
    經手術取出子彈
    警方在何嫌包包內,起出安非他命二點一六公克,且起獲罕見仿克拉克德製SIG Sauer P226手槍一把及子彈十發。警方表示,該手槍比克拉克更精緻,在台灣相當罕見,但仍要送刑事局鑑識比對,看嫌犯是否涉及其他刑案。
    何嫌經手術取出子彈,昨在加護病房觀察,暫無生命危險,警方將待他清醒後製作筆錄。豐原分局偵查隊小隊長蔡漢成說:「何嫌持槍拒捕,又欲朝警方攻擊,警方開槍符合《警械使用條例規範》。」
    圖片點這裡


    相信稍微對槍枝有點了解的人都看出上面紅字問題在哪裡了
    要是真有"仿克拉克德製SIG Sauer P226手槍"的話,
    確實很罕見
    就跟"仿福特德製BMW525轎車"一樣罕見
    真想看看是蘋果的記者睜眼說瞎話還是警方再創新奇蹟

    在媒體工作的朋友說蘋果有錯都很歡迎指正,建議在下寫個信去反應一下
    於是前往
    首頁 讀者互動 反映《蘋果日報》報導內容的意見
    這裡 填寫了表單如下
    關於貴報記者:洪紹欽╱台中報導
    匪掏槍拒捕 警轟腿制伏(2008年05月15日)
    報導中所說
    :警方起出罕見的仿克拉克SIG Sauer P226制式手槍及十發子彈。
    有嚴重錯誤
    葛拉克 GLOCK 為一知名槍枝製造商(奧地利)
    SIG SAUER(如圖中槍隻握把上之商標)為另一槍隻製造廠(德國 瑞士)
    SIG SAUER公司之P226為該公司之獨有產品
    與GLOCK之產品無任何相似之處
    請貴報記者報導前稍微使用搜尋引擎看看
    http://www.glock.com/

    http://www.sigsauer.com/

    http://www.sigsauer.com/Products/ShowCatalogProductDetails.aspx?categoryid=7&productid=90
    即可輕易查證
    未來若有槍枝相關報導須查證也歡迎來信詢問

    回應 於 2008/05/15 11:25 AM hantai


    很快在當天下午收到了第一個回覆

    蘋果日報留言信箱 - 都會中心對您的回應

    讀者您好 文中「仿」克拉克SIG Sauer P226制式手槍之意,為仿照克拉克製造、非仿製克拉克之意 此外,昨天該新聞原有配置槍隻小檔案,也有清楚載明製造商為德國, 後小檔案未見報,才造成讀者誤解


    由這個回覆可以發現 不是在下文字表達能力不佳就是回覆者根本沒搞清楚哪裡出錯了
    所以在下簡略回付對方如下

    還是錯
    克拉克和SIG SAUER 是兩家不同的槍場 兩個不同的品牌
    所以不會有仿照克拉克的情形
    而SIG SAUER牌的P226制式手槍 是完全金屬製造
    克拉克(GLOCK)這個品牌的特色在於使用塑膠下槍身
    根本沒有可以說P226仿克拉克的空間
    煩請貴報明查 勿再自誤

    很快的 又收到如下的回覆

    NEWS(台蘋爆料專線)回覆
    您好:
     
    記者是引述警方的見解,其實警方的意思,和您的見解是一樣的,只是礙於報導篇幅,無法詳細解釋,以後若有類以報導我們更注意。
    蘋果編輯部


    事情變的有趣了
    既然警方見解和我一樣 那為什麼報導中會出現"仿克拉克"這種說法呢?
    拿掉這幾個字也只會讓報導篇幅縮短.到底哪裡會礙於篇幅呢?
    現在問題已經從一個簡單的報導錯誤 變成:蘋果日報這個媒體對於報導錯誤時是否有心查證或者東拉西扯找理由推拖不願更正的問題了
    相信肥仔黎對於自己的員工要求不會少於對自己的朋友(此典故請見肥仔黎自傳:我是黎智英)


    在下的最新回覆如下

    爆料專線您好
    其實寫錯了也沒關係
    在錯與批評更正就好
    至於礙於報導篇幅這個理由 還是無法解釋"仿克拉克"這個不需要出現的錯誤
    整篇報導只要把這幾個字拿掉就沒有大錯了
    請您明查

    接下來就等著看台灣的蘋果日報到底是個什麼水準的媒體了~

    May 18

    中時電子報報導不實疑雲

    本次的問題報導
    問題的段落
    問題的段落
    中時電子報戴志揚 寫到
    楊嫌表示,這些玩具槍支都是他從軍事武器模型專賣店所購得,外型、重量、材質都與一般真槍無異,每一支買進價格從數千元至數萬元不等,原本都是利用瓦斯發射BB彈,但楊嫌將子彈改造後,裝入火藥,變成了具有強大殺傷力的槍支。
     
    這段話實在是非常奇怪...到底楊嫌供述的部分是哪些,哪些又是警方或是記者的說法呢?
    基於對瓦斯玩具槍與真槍的認識,知道瓦斯玩具槍要改強有可能,(大概是從打了淤青改到打了破皮入肉這種程度)
    但是要像上述的[改造子彈(直徑6~8mm的小塑膠球)並裝入火藥,而成為具有強大殺傷力的槍枝],
    這部分實在是匪夷所思,於是便開始了解本案的狀況.
    先打電話給報社聯絡一下記者,不過記者不在,所以留了電話給她們吳組長麻煩戴記者回電.
    等待的期間就打了個電話給台北市警局偵一隊,詢問一下到底是哪家玩具公司的神槍可以不惜血本用真槍材質製造,
    以及是否有同案查獲瓦斯BB槍,得到了意外的答案:本案中並無任何瓦斯BB槍!
    感謝了警方提供的寶貴資訊,就開始往兩個方向思考,
    這個新聞中詭異的部分
    1. 是記者自己的創作
    2. 是警方提供的新聞稿和案情有落差?
    這時接到了戴姓記者的回電,從對話中發現戴姓記者很努力的表現他對槍隻不了解,這點無可厚非,
    為了排除記者自己創作的可能性詢問戴姓記者:楊嫌表示的這段內容,到哪裡為止是楊嫌的供述,
    戴姓記者說:都是警方提供的資料,而這整句都是警方提供資料中,楊嫌的供述.
    這讓思考導向:所以是警方的新聞稿本身有問題囉?的方向
    因此詢問戴姓記者:能告知新聞稿的發布單位嗎?
    戴姓記者說為保護警方內部的資料提供者,所以不能說,請自己設法查.
    這部分倒還滿有記者的職業道德
    筆者在要求更正報導之後,雖然感到戴姓記者的態度有些敷衍,不過也不以為意的掛了電話.
    向台北市警局的督察室詢問台北市警局的新聞稿發布方式
    督察室人員的說明是各單位經簽準後可發布新聞稿,但不屬督察室管轄,也不願告知是誰可簽准新聞發布.
    建議筆者直接查詢台北市警局網站,看看有無發布網路新聞
    果然一找就到!就是下面這篇
    「治安零容忍、檢肅非法槍械」強力出擊!刑事警察大隊查獲改造槍械案
    「治安零容忍、檢肅非法槍械」強力出擊!刑事警察大隊查獲改造槍械案 發佈單位:刑事警察大隊 發佈日期:2007-05-16
    發稿單位:偵查第一隊
    聯  絡  人:組員詹木順
    連絡電話:2311-8881
      為貫徹市長改善治安之決心,達成「治安零容忍」目標,針對「改造槍枝」氾濫問題,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一隊於月前獲報,活動於台北縣板橋地區綽號「楊仔」之男子,平時改造槍械擁槍自重,大隊長陳檡文立即指示偵一隊成立專案加強蒐集渠改造槍械之犯罪事證,俾予檢肅。
      案經專案小組幹員積極監控、蒐證,發現綽號「楊仔」之男子真實姓名為楊○麟,渠利用台北縣板橋市自家小房間內為據點,隱匿民宅,避人耳目,作為改造槍械之掩護。在犯罪事證明確且時機成熟後,專案小組向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聲准搜索票,於5月16日前往楊嫌住所查緝,當場在楊嫌住處內起獲改造手槍10把、迷你烏茲衝鋒槍1把、六五步槍1把、各式子彈17顆、子彈半成品11顆、彈殼13顆、彈頭16顆及改造工具1批(電鑽1台、固定夾1座、游標尺1支、挫刀2支、鑽頭2支)等物。
      經查犯嫌楊○麟(查有賭博、違反商標法等刑案紀錄)目前係自營病媒防治公司,平日對於槍械情有獨鍾且善於改造槍械,其改造槍枝之技術係自己把玩槍枝多年經驗所得。經詢據楊嫌表示,渠所擁有之槍械均係自己收藏把玩並無對外販售,惟專案小組對楊嫌所述持保留態度,並持續追查本案有無共犯及槍彈上、下游流向,全案依涉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移請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奇怪了,這篇台北市警局的公式新聞稿中,完全沒提到玩具槍,瓦斯槍,BB彈這幾樣東西啊.到底這位戴姓記者的資料是哪來的呢?
    不管那麼多,先來惡搞一下吧
     以下模仿他的筆調書寫
     

     以下模仿他的筆調書寫
    [槍國時報 hantai報導]
    今日晚報 2007.05.18 
    任職於中時電子報的記者戴志揚,因為平日對槍並無喜好,也無基本槍械知識,經過數年的記者工作與社會新聞報導,於前日的報導中,涉嫌將其所報導槍砲犯楊嫌所改造的槍枝種類,自行編輯修改並加以報導,台北市刑大偵一隊人員,今(十八)日中午接受本報記者電話詢問時表示,楊案查獲包括改造六五步槍及烏茲衝鋒槍在內的十二把長短槍械及子彈全為火藥道具槍(因為包含非金屬教學操作槍65K2一把故不使用模擬槍一詞),並無戴姓記者報導中提到的瓦斯BB玩具槍.

    據本部調查,記者戴志揚(年齡與前科資料不明〉目前任職於中時電子報,並表示自己平日對於槍械並無認識,也未吸收相關知識,不清楚改造槍械,而其報導若有問題也非其所能發現。
    戴姓記者表示,這些報導內容都是他從警方內部線民所取得,標題,內容、資料、明細都與警方公佈無異,每份線報的取得方式為保護資料來源也不便公佈.
    原本都是警方發佈的新聞稿,但戴姓記者將內容編輯改寫後,加入想像,變成了對玩具槍界具有強大殺傷力的報導。
    戰國時代討論區槍械新聞版於日前獲報,有記者在中時電子報發佈此一新聞,經過快速的調查瞭解與蒐證,發現此名可能也被稱為「揚仔」的記者,利用自身頭腦作為新聞採編的「工作室」,疑似將變造的新聞內容散佈給社會大眾。
    戰國時代討論區槍械新聞版幹員今日中午見時機成熟,以電話撥往戴姓記者的工作場所進行調查。當場指出戴姓記者的報導中找出與警方矛盾之內容數點,並接獲戴姓記者回電。
    不過戴姓記者在電話中表示,這些報導內容都是警察局內的線人因為關係而提供,沒有進行任何變造,但是戰國時代討論區槍械新聞版幹員對戴姓記者的說詞持保留態度,並持續追查有無共犯及此問題報導的上、下游流向,全案依照違反事實與新聞道德的方向進行偵辦。

    對本案的聯絡與查證
    台北市刑大偵一隊 電話2311-8881,2314-8652,2549.
    警方對此案發佈的新聞稿內容

    對照用報導  中央通訊社

    自宅搖身變槍械工廠 嫌犯改造槍械被逮捕
    自宅搖身變槍械工廠 嫌犯改造槍械被逮捕
    中央社╱中央社 2007-05-17 19:02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十七日電)喜歡把玩槍械,綽號「楊仔」的男子楊洹麟,多年來自行購買書籍研讀,涉嫌將台北縣板橋市自宅改造為槍械工廠,製槍販售。台北市警局刑警大隊偵一隊十六日攻堅,查獲改造六五步槍及烏茲衝鋒槍等十二把長短槍械及子彈。今天依照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板橋地檢署偵辦。

    嫌犯楊洹麟平時就喜歡鑽研槍枝的研究,並且醉心於改造槍枝。楊嫌說,所擁有之槍械都是自己收藏把玩,並沒有對外販售。

    市刑大對楊嫌供詞持保留態度,並持續追查本案有無共犯及槍彈上、下游流向,疑似將改造的槍械販賣給幫派份子。

    楊嫌供稱,這些玩具槍都是他從軍事武器模型專賣店購得,外型、重量、材質都與一般真槍無異。每支槍改造後,裝入火藥,變成了具有強大殺傷力的槍支。

    市刑大偵一隊幹員一共起出改造手槍十把、迷你烏茲衝鋒槍一把、六五步槍一把、各式子彈五十七顆,以及改造工具一批。

    這篇與戴姓記者的報導內容很接近, 

    以下是蘋果日報 

     自稱古意人 改槍把玩
    楊衍麟昨落網時竟強調自己是「古意人」。簡銘柱攝
    圖片: 1 / 1
    【張芳榮、簡銘柱╱台北報導】北縣一名經營清潔公司的男子,喜歡研究槍械構造,竟無師自通開始改造把玩,警方昨前往其住處起獲十二把改造槍枝,還包括一把罕見的六五步槍,除槍管自行改造加裝,其餘都是制式零件,他落網時還裝可憐強調:「我是古意人(台語指老實人),不會做壞事!」
    步槍疑軍中流出
    警方調查,嫌犯楊衍麟(三十八歲,台北縣人,有賭博等前科)在板橋市經營清潔公司,常研究槍械構造及改造方法。警訊後將全案以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移送法辦。
    昨天上午,警方前往楊嫌住處搜索,起獲衝鋒槍、九二手槍、掌心雷等各式改造槍械,以及大批工具,其中包括一把少見的六五步槍,槍身號碼已磨得無法辨識,除槍管是自行改造,其餘都是制式零件。
    楊嫌應訊時避重就輕,拒絕透露六五步槍來源,並稱改造槍械只是個人喜好,絕沒有販售牟利。警方研判,該把六五步槍應是從軍中流出,化整為零帶出營區再組裝。

    本文暫時結束,後續報導於下篇

     

     

    November 21

    續:打擊政府的匪諜媒體

     

    引用

    正義?媚俗而已!<王盈勛>

    壹週刊、蘋果日報的老闆黎智英寫的專欄,常常讓我有冷戰尚未結束的恍惚之感。黎智英寫的文章,反共意識之強烈,善惡判斷之極端簡化,就算以台灣榮民、老兵為主力的「愛國同心會」,恐怕都要自嘆不如。

        多數讀者應該都清楚,黎智英,港人也,壹週刊和蘋果日報,港資媒體也。

         最近有一種說法是這樣:港資等於中資,中資,一定為匪宣傳。媒體的產權和內容有沒有關係?我相信是有的,但是這中間的邏輯要是這麼簡單的話,反倒是要倒打提出這樣的說法一耙的。中資媒體如果一定為老共宣傳,同理可證,台資媒體豈不是應該一面倒為台宣傳,說盡台灣好話,又怎麼會如他們所說的「唱衰台灣」呢?


    前幾天看到這篇報導,覺得比在下上次說的清楚多了,先貼出來給大家參考.

    老實說,意識形態這種非理性力量還真是很深刻的牽引了運用者與被作用者,用的人知道這招很濫可是有效,被當成使用目標的族群也知道這招很濫可是很願意接受,所以必占平均一半的族群想必又會大受激勵用力投票了,沒有減權制度的民主還真不適合施行在意識形態太強烈的地方...納粹主義也是在社會動盪下吸附於民主制度的瑕疵而興起.

    以下宅文:

    最近都在看電擊HOBBYAOZ,其實加入的新元素就只是從迪坦斯權力核心以外的迪坦斯軍人角度來看Z-GUNDAM時代發生的事件,一般被視為特權與歧視集團的迪坦斯部隊中其實有很多真心為榮譽與理想奮戰的軍人...從這點可以對照一篇討論二戰時德軍士兵思想的文章

     

    節錄引用

    TARGET網站: 德國人對二戰的看法 Ⅰ

    名譽、忠誠與英勇!這正是一個驕傲德國軍人的信條!
    我很希望多年以後,德國國防軍與WSS黨軍的事蹟仍不被遺忘。遺憾的是:德國軍人始終無法擺脫納粹罪行的牽連,誠可悲矣!
    今天我們(德國人)還是普遍認定:德國人是罪魁禍首!必須承受一切戰爭罪行的懲罰!儘管事隔多年,我們德國人還是經常因戰爭罪行自責。
    然而您必然瞭解,為何當時德國人如此信任「元首」。當時德國人民面臨絕境,一九三一年經濟幾乎崩潰,有超過六百萬人失業,他們需要一位強人來改善一切,使國家社會主義輕易的掌握權力。
    如果沒有國社黨的出現或掌權,也許我們更能以傳統德意志軍為傲!最後由於權力濫用,德軍成了發動侵略戰爭的工具。當時德國人深受普魯士的傳統教育,身為軍人,以無條件服從並執行命令為使命。

    所以,迪坦斯繼吉翁公國之後又成了GUNDAM世界中的納粹分身,然而相同於基連薩比的宇宙居民選民論,迪坦斯的地球出身純粹論也再度成了該被打倒的邪說,這時候看看台灣這島上一堆懷抱深刻仇恨要以本土化來報復過去隨國民黨來台的特權階級,類似民族主義的想法(老實說自認為不屬於外省人族群的台灣居民其實相互間也沒有族群認同),也很快的招來了不少反動吧...

    為什麼這樣反覆的錯誤會不斷出現呢?或許,愚蠢的人真的佔投票人口一半以上吧...雖然他們是抱著高道德的理想,但是其結果卻總是被幾個能夠操弄這些純真靈魂的人渣給糟蹋了吧.

    November 07

    總統府追回陳哲男勳章事件時間表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八月一日
    特任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為總統府代理秘書長。
    右令自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唐 飛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華總二榮字第○九一一○○○六一四○號
    茲授予陳哲男二等景星勳章。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十九日
    華總二榮字第○九三一○○一六八一二號
    茲授予總統府特任副秘書長陳哲男二等卿雲勳章。
    茲授予總統府副秘書長吳釗燮二等景星勳章。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十九日
    總統府秘書長邱義仁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吳釗燮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右令均自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二十日起生效。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以下十項為至今(94年11月7日)為止總統府網站新聞稿發布紀錄
    於右側內容欄位輸入陳哲男
    搜尋到以下資料(下方僅列表)

    94年11月4日總統府召開記者會就陳哲男於總統府副秘書長任內不當指派同仁從事非屬份內之職務事作進一步說明
    94年11月3日 總統決定追繳陳前副秘書長所獲之二座勳章新聞稿 
    94年11月3日 澄清稿
    94年11月2日 針對總統府陳前副秘書長韓國行有隨扈陪同事澄清稿
    94年11月2日 針對壹週刊報導本府陳前副秘書長及其隨扈相關報導澄清稿
    94年10月30日 有關外界詢及總統府是否會撤回總統頒授陳哲男前副秘書長之勳章事
    94年10月28日 總統府駁斥某電視Call-in節目指稱總統可能涉入高雄捷運泰勞弊案或知情一事
    94年10月27日 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任陳文宗召開記者會就陳哲男與陳敏賢前往韓國賭場照片做出澄清說明
    94年10月16日 總統接受三立電視訪問
    94年10月5日 總統同意照准總統府國策顧問陳哲男及總統府顧問陳敏賢辭呈



    根據1
    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任陳文宗表示,本府陳前副秘書長日前接受檢調單位約談後,前天本府會計處某同仁也接到檢調單位通知,要求以證人身分接受訪談,因該名同仁須向單位請假,經府方初步了解後,陳前副秘書長於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上任後,該名同仁即受陳前副秘書長指派,協助處理其個人帳戶,原該項工作內容並無所謂不法之處,惟之後,陳前副秘書長所交辦之工作還包括處理其個人之股票,甚至有挪用該名同仁私人帳戶之情況,以致於該名同仁也涉及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相關法令.
     
    可知
    檢調單位更早知道有此案,而此案發生於多年前,為何現在才查?
    總統府副秘書長逼迫員工違法,此員工竟然無法拒絕?
    府方對此事直到最近因檢調約談調查,該員必須請假,才得知此事?
    別追深喉嚨是誰了,哪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為什麼檢調單位對這多年前的案子到現在才敢處理!?

    到底還有多少這類事情在英明的陳總統領導下發生?
    有多少邪惡的人矇蔽了我們堅持高道德標準,受台灣民眾兩次肯定不會出賣台灣的民選總統陳水扁?
    老實說真的滿擔心,哪天台灣被賣了,總統還不知情...
    要等多年後透過美國/共產黨/日本 某個收買了台灣的權利國調查單位爆料時才恍然大悟:
    啊 台灣是被OO給賤價賣了...
    連陳水扁總統都是到有人被約談要批請假單才知道哦!
    October 30

    打擊政府的匪諜媒體TVBS應立刻停播

    依照新聞局發表的 姚文智:TVBS就是中資 周一要求說明

    OK 我們就當TVBS是全中資

    我們就當TVBS是意圖顛覆台灣政府的匪諜

    順便連港資的蘋果日報壹週刊都算進去

    都是香港來的匪諜 想腐化台灣的陰謀份子

    那有個問題令人不禁要問:為何台灣淪落到得由共黨手下的匪諜發揮監督和揭發政府人員貪瀆腐敗的功能?

     媒體此時擔負 監督 揭發 弊端的功能是事前預防及事後清潔政風的方法

    除了這 民進黨指稱的匪諜媒體 之外

    其他的媒體在做什麼 其他的監督機制 管理機制在做什麼 --

    最後新聞局在這時機才開始動用各種方法放話打擊TVBS,

    怎會由我們繳稅獲得預算的待裁撤公家機關擔負政治面打擊異己的工具!

     -- 過去 我認為民進黨的本質是社會主義政黨

    因此不難想像民進黨使用的很多方式與國共之爭時期的共產黨相近,

    利用族群鬥爭,階級鬥爭,貧富鬥爭製造社會對立取得政權

    目的是建立其心目中的理想社會

    由人口數較多的所謂台灣人(閩南語系和幫手客語系)取回應有權利

    並以高成本的社會福利照顧目標市場的弱勢團體

    以國民黨拋不掉的大包袱 歷史問題 和 特權黑金貪污腐敗問題 為武器

    終於成為新的執政黨 如同當年共產黨拿下中國一樣的驅逐了國民黨政權

    然而 族群分裂 新特權階級 貧富差距卻越來越嚴重

    相對於中國(有疑慮)的經濟榮景

    台灣陷入了(疑慮下)的經濟混亂

    最後  經改混亂 教改失敗 浪費增加 福利減少

    民間疾苦(公共醫療品質和民眾收入都劣化) 外交失利

     

    這時候我發現 過去的判斷錯了~民進黨不是共產黨 

    應該說 比共產黨還壞!

    因為民進黨貪污腐敗特權包庇的嚴重程度使得其民進黨人士竟只能以與國民黨比爛為遁辭!

    (只有沈富雄揭示國民黨擔任在野黨的最大過失 就是沒做好監督責任!)

     而在經濟政治民主自由方面的表現更是令人失望

    這時候 我們看到了怪物的誕生

    以仇恨為糧食,啃噬著支持者與敵手

    用著所有自己所譴責的手段 驅策著與她們相同水準的打手

    一同進行以 打擊自由 侵害人權 操弄媒體 傷害民主 族群分裂 政治惡鬥

    等等方式持續著傷害無法反抗的台灣! 同時口中還大喊這就是愛台灣!!!

    簡直跟邊虐待幼童邊說這是愛他的表現一樣令人髮指

    (國民黨同罪!國民黨的無能不長進,正是民進黨的最大利基)

    而其支持者的核心理想 獨立建國修憲 無一完成 只成為最大的空話

    民進黨 跟他所攻擊的國民黨一樣貪污腐敗

    民進黨 跟他所畏懼的共產黨一樣不擇手段

    民進黨 跟他所揭示打倒的對象竟如此相同

    兼具共產黨的蠻橫與無法無天,腐敗迅速到可比國民黨的特權金權

    如此一個比上不足 比下無餘的政權 

    搭配上無能腐敗人盡皆知的在野黨

    一同出賣台灣的現在與未來

     不只傷害國家 更重重傷害其支持者的生活與心理

    真可謂改惡台灣 傷害民主自由人權的專家!

    由民進黨此次透過新聞局發表TVBS是中資匪諜這點

    我們可以發現 民進黨政權 是兼具其心目中共產黨+國民黨雙重缺點

    毫無羞恥心悔改心的邪惡政權!

    --

    抱歉弄污了大家的眼.

    寫的好像大紀元在罵共產黨... 

    April 20

    回應台大情結,參考: 請大家看看..已經五年了.......這不是表示同情就可以 讓它消逝的

    引述

    【Arms-Cool 軍火酷論壇 】 :: 觀看文章 - 請大家看看..已經五年了.......這不是表示同情就可以 讓它消逝的


    在下忝為台大畢業生
    老實說
    上面列的這些東西確實問題都存在
    不只在台大裡
    而台大裡的人也有不少對此現象很不滿
    但是學校單位的管理者沒有適當運用資源是一回事
    學校本身存在的意義是一回事
    文中舉了不少美國大學例子
    不過國情不同 怎不舉鄰近的日本或中國大陸呢?
    指責別人容易
    不過看看自己
    是否有為自己所屬的環境做出除了寫文章批評之外
    自己認為值得一提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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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貼這類文章 看了只覺得:有這種力氣,就做點別的有意義的事吧。
    尾段文字還貼了兩次
    正好是此文最大破綻
    鄰近國家的事情有複雜原因,台灣就沒有嗎
    再把台大兩字換成任何公營單位或是其他公立大學
    也都行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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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剛去看了連結理的網站
    那個事件中校方確實有很多問題
    校方的不當措施和醫院的不積極
    害慘了這家人
    也的確很可憐
    陳維昭 老實說 討厭他的人也很不少
    然而被轉貼文字的作者
    利用這個事件造成的仇恨
    寫出上面轉貼的文字
    竟然還有人大表認同
    這點也十分令人難過。
    表示認同的人啊,好歹去看一下原網站,搞清楚事由吧
    轉貼的人啊 表示一點敬意 好歹不要貼亂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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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寫這樣的文章去聲援
    只是在利用他人的不幸舒發作者(您那位同學)內心的的不平衡
    老實說這種行徑,實在很讓人聯想到文化大革命。
    真要做點什麼就去捐點錢給他 或是打個電話去給他的家人一點支持.
    而不是利用張家人的不幸來散播仇恨